公 告
尊敬的用水户:
为提高各位用水户用水质量,保障各位用户的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。我司决定投入资金对使用年限长,腐蚀程度大,承压能力弱的管网进行改造。
根据市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对我市民用水表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的通知》([ 1991]9号)文之第一条“口径DN15~25水表限期使用六年,口径>DN25~50水表限期使用四年,到期轮换更换。”之规定,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水表在管网改造期间全部进行更换,确保供、用水双方的公平公正计量。
根据《重庆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 “城市供水企业应推行一户一表”计量出户 。和第三十二条“居民住宅应安装分户计量水表”、《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(建设部令第01号)第十二条“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,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,应限期安装”和第十九条“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,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安装;逾期仍不安装的,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。可以并处罚款。”之规定对总表计量的用户进行申请“一户一表”改造。
已超过水表规定使用年限的用户,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到我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,由我司负责其水表更换安装。逾期仍不办理,我司将依据相关条例和法规进行处理。
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和室内水表迁移室外的用户,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到我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,由我司负责对连通用户的管网。逾期仍不办理,我司将上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依据相关条例和法规进行处理。
重庆市西城水务有限公司
2009年7月15日
|